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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起,年审新规5年来首次大改!部分蓝牌4米2、平板半挂自卸等无法过年检
发布时间:2019-09-07 点击量:2999

9月1日起,由公安部发布的新版《机动车查验规程》(GA801-2019)正式实施。


据了解,新的年检规程在货车年检方面做出了诸多调整,其中新增的许多条目与卡友息息相关!



年审新规主要在以下方面做出了调整:

对总质量大于等于4500kg的所有货车,进行整备质量查验,整车质量不合格的货车不能办理过户手续,也不能通过年检



该项新规主要针对“大吨小标”车型,根据交通部要求,大吨小标车型应在今年9月1日前完成整改,而9月1日后在年审方面对整车重量的约束,恰好印证了国家对这方面治理的重视。


今后4米2蓝牌车,真的很难了……

         

     在机动车查验规程(GA801-2019)中,对货车车身外部标识方面也有所调整。


新规要求:查验货车(多用途货车、货车类教练车除外)和专项作业车(消防车除外)的外部标识。


除原有的总质量(或最大允许牵引质量)、栏板高度、罐体容积等外部标识外外,新增了允许装运货物的种类或名称


 

对比新规的注册登记环节,我们发现:未来年检不在要求提供车主身份证明,只需要提供车辆送检人的身份证明即可



简而言之,就是开车去年检的人带上身份证就可以了,免去了车主本人必须到场的要求


无论是找亲戚朋友帮忙送检,还是找黄牛年检,都方便了不少。


套牌车、假牌车将是未来公安部严打的重点对象。


查验车辆识别代号时,应实车查看车辆识别代号的字母和数字,核对是否与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货物进口证明书、机动车行驶证等凭证或者机动车登记信息一致,确认车辆识别代号有无被凿改等嫌疑。


同时,还要对注册登记、转入转移登记、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等备案进行联网核查


如若发现上述信息不一致的,就事实情况对非法车进行整改或报废。



虽然我们总说“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套牌大板车肯定还能找黄牛通过年检”。


但每一批新的规定出来,并不是每一个黄牛都那么神通广大、都有那么多所谓的“路子”和“办法”,因此新规势必会对17.5米大板套牌车造成不小的冲击!


 

往年年检时,都能发现很多车辆不合格,但不合格的地方并非车主个人原因所致,而是从出厂就不符合国家规定(GN7258、GB1589等)。


新规指出:对于这种情况,车管所有义务告知车主依法维权并做好取证工作,同时如实详细记录车辆生产信息和初步调查信息将企业的违规行为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工信部报备。


可以说自此之后,年检不仅仅是对车主的车进行检查,还是对车企生产工作的复查,一旦发现车辆生产出就不合格,但还上了正规手续并顺利销售出去,必定会由工信部依法对车企进行约谈、严惩。


自国标委发布《2019年第9号中国国家标准公告》以来,平板半挂车就被划为了非法车型,成为了严打对象,但由于各地监管力度不一,仍有很多地区的平板自卸半挂车在路上行驶。



对此,机动车查验规程(GA801-2019)做出了明确规定:
仓栅式货车/挂车的顶部应安装有与侧面栅栏固定的、不能拆卸和调整的顶棚杆,且2018年1月1日起出厂的仓栅式货车/挂车顶棚杆间的纵向距离应小于或等于500mm;车辆运输挂车(包括中置轴挂车、半挂车)的后部不应设置有可能用于载运车辆的可伸缩的结构



这标志着平板半挂车已经无法通过年检,而驾驶未年检的车辆,已属于非法营运行为。


根据《道路运输条例》规定:对于非法营运行为,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了解,《机动车查验规程》(GA801-2019)中明确用加粗字体标明: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从9月1日开始实行,并将替代此前一直适用的2014年发布的《机动车查验规程》。



总的来看,《机动车查验规程》(GA801-2019)较之前人性化了不少,减少了不少手续,也让交管所承担了更多的维权责任,是“放管服”的必然结果。


当然,有人欢喜有人忧,4米2蓝牌轻卡、平板半挂自卸和套牌大板车这次要“死”不少,这些车主们也要提前做好准备。


年检新规来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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