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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扫黑除恶最新动态
发布时间:2019-05-26 点击量:196

中央扫黑除恶第14督导组对我省开展督导以来,在中央督导组的精准指导下,在省委、省政府统一指挥下,全省各地持续加大“办案”“打伞”“断财”“治乱”力度,专项斗争不断取得新战果、新突破、新成效。

 

1马鞍山当涂薛良文等21人涉恶案开审

5月21日马鞍山市当涂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薛良文等21名被告人涉嫌开设赌场、聚众斗殴、寻衅滋事、非法拘禁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3年至2016年被告人薛良文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纠集陈某等多名被告人暴力护赌,聚众斗殴,逞强斗狠,随意滋事,非法拘禁他人,从而形成以薛某为首要分子,以陈某、孙某等为重要成员,朱某、晋某等人共同参加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扰乱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整个庭审预计将持续1-2天。

 

 

2阜阳太和王某涛等15人涉恶案开审

5月20日阜阳市太和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王某涛等15人涉恶案件。据悉,本案的15名被告人中,有10名男姓,5名女性,其中3名女性为90后。

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查明,被告人王某涛、王某财、田某冉、龙某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在太和县倪邱镇、马集镇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组织,应当认定为恶势力犯罪团伙。王某涛、王某财、田某冉系该恶势力犯罪团伙的纠集者,龙某、刘某基系该恶势力犯罪团伙的其他成员。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某涛涉嫌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王某财涉嫌寻衅滋事罪,田某冉涉嫌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龙某、刘某基涉嫌寻衅滋事罪,赵某亮、赵某芳涉嫌聚众斗殴罪,张某龙涉嫌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项某涉嫌聚众斗殴罪,巩某、王某清、巩某芳、王某慧、王某艳、张某敏涉嫌寻衅滋事罪,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案未当庭宣判。

 

3合肥高洪涛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一审宣判

5月21日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高洪涛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一案。

经审理查明:2016年7月,被告人高洪涛、姚涛与齐某某(另案处理)设立公司专门从事放贷业务;同年12月16日,高洪涛与齐某某重新注册设立另一公司,2017年2月,齐某某退股,被告人姚涛入股并担任公司财务,高洪涛伙同姚涛继续从事放贷业务,二人共同出资、平分收益,公司招录袁德平、胡文杰、余励、尹姚、李钊等人专门负责催收债款,招录郑某(另案处理)等人为业务员专门负责业务招揽、走账等。高洪涛、姚涛等人以民间借贷为诱饵,以服务费、手续费、上门费、斩头息等各种名义,诱使被害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及空白的房屋租赁合同等,通过资金走账,制造被害人已取得全部借款金额的假象,单方认定被害人违约,进而通过讨债及利用之前制造的明显不利于被害人的协议,向被害人及其亲属施压,骗取被害人钱款。为索要债务,高洪涛等人指使袁德平等人实施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暴力手段进行催收,形成了以高洪涛为首,姚涛、袁德平为固定成员,分工明确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蜀山区法院一审以诈骗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高洪涛有期徒刑十二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三十万元;以诈骗罪、非法拘禁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姚涛有期徒刑四年九个月,并处罚金八万元;以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判处袁德平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以诈骗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判处范翔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万元;以非法拘禁罪分别判处胡文杰、余励、尹姚、李钊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至一年四个月不等刑罚;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赵其稳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4六安鲁某某等6人“套路贷”涉恶案被提起公诉

5月21日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检察院对鲁某某等6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涉嫌绑架罪、非法拘禁罪、诬告陷害罪、合同诈骗罪一案,依法向金安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经查,2016年以来,被告人鲁某某先后纠集匡某某、朱某某、高某某、李某某、袁某某等人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诱使或迫使被害人签订借贷合同,通过虚增债务,采取绑架、非法拘禁、诬告陷害等手段非法讨债,违法所得三十余万元。其行为不仅严重侵害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也扰乱了金融市场秩序,影响社会稳定。

 

 

5淮北李某等4人涉恶案开审

5月20日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李某等4人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2016年底,被告人李某成立淮北市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同时从事个人贷款业务,高息对外进行放贷,并通过组织员工以暴力讨债方式催收借款,形成了以被告人李某为纠集者,韩某某、任某某、苏某某等为参加者的恶势力犯罪团伙2017年初,被害人闫某从李某处借款,因李某索要利滚利高息及高额违约金到期后无法偿还。为索要债务,被告人李某、韩某某、任某某、苏某某等人,先后多次前往闫某母亲被害人陈某某居住地附近,采取在楼下用扩音器喊话、楼道摆放花圈、喷漆、贴照片、砸窗户等手段,对陈某及其家人进行滋扰、辱骂、恐吓强行索要债务,致使被害人陈某某、闫某及附近居民无法正常生活。

整个庭审近四个小时,由于案情复杂,法庭将择期宣判。